奖 惩 制 度
规范工作是质量的基础,严格管理是工作质量的保证,降低损耗、增效益,公司制定以下奖惩制度;
一、收货人员在收货时、验货、点货、定价、制票、划号、贴标签、少填一样每次罚款5元。
二、装卸过程中,要做到小心轻放、重不压轻的原则,人为损坏,照价赔偿,知情不报者视为同犯,一经发现各赔一半,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三、建立值班考勤制度,不准迟到早退,更不允许请霸王假,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,每请霸王假一次罚款50-100元。
四、如有把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,查证属实,按货物的实价5倍赔偿。
五、上班六不准,一不准赌博,二不准穿拖鞋,三不准打架斗殴,四不准吸烟(在车上和作业场所)五不准喝酒,六不准消极怠工,如有违反,罚款50元。
六、成都平昌调度及配载人员两天之内未完成货物配载任务,每次罚款200元。
七、调度及配载人员在配载装车过程中,徇私舞弊,视情节轻重,每次罚款200-500元。
八、窗口工作人员,服务态度差,受客户举报一次罚款10元。
九、送货人员及装车人员在配送时,服务意识差,服务态度差,受客户举报一次,罚款50元。
十、建立奖惩评比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评比,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,公司给予奖励,树立标兵。
班长职责
一、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,对工作认真负责。
二、对运回的每车货物,必须及时对号点数;对发出的货物必须与送货员建立登记台账,做好交接手续。
三、负责每天从成都发运的车辆,到站后,检查、监督是否配载最大利益化(吨位、方量)。
四、对缺货、丢货、损货、污染等情况,必须建立登记制度,做好详细记录,同时电话通知客户,查明事情原委,明辨责任主体,并及时报告业务主管。
五、必须与库管搞好配合,听从统一安排指挥,做到货物堆码有序,做到货物对号入座,轻拿轻放。
六、在装卸或堆放过程中,致货物损坏或污染造成损失时,由装卸或堆码当事人负责赔偿。
七、发货时,必须坚持见票出货,盖章为依据,对号点数。
八、对场内装卸工统一指挥、协调,及对公司辅助工具的管理。
九、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,若有随意拆包,随便拿客户商品的,一经查实,除退还所拿物品外,立即开除。
十、对货物的及时配送,两天内,必须把货物配送到客户手中。
十一、车辆进入各点装货时,根据货物的性质,该垫的、该系的,坚决做到,如果未做到此程序工作的,由此给公司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,视为失职。